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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主城区主次干道设立西瓜临时销售点的公告
来源:区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6-13 17:10:27

正值西瓜上市季节,为规范西瓜销售管理,方便广大瓜农进城销售,经研究,现将夏季主城区主次干道西瓜临时销售点及管理要求公告如下:

一、西瓜临时销售点分布

(一)东北片区:1、汇景菜市场对面(百牙东路口——罗城路垃圾站);2、新城明珠大门口小广场;3、青阳路菜市场护栏侧人行道(青阳路菜市场东门入口——清风大道);4、建设中路妇幼广场前人行道(自行车站点西侧);5、池阳路义乌批发市场门前广场;7、青阳路与百牙中路交叉处广场(青峰花园广场)。

(二)西北片区:1.秋浦西路(三台山段)人行道;2.建设西路(供电局宿舍段)南侧围墙;3、建设西路售楼部对面162号路灯杆向西延伸30米;4.昭明大道三江明珠入口处南侧人行道。

(三)西南片区:1.杏花村大道香格里拉人行道;2.通达广场(秀山门公共自行车站点对面)

(四)东南片区:1.秋浦东路原贵池区法院大门东侧人行道;2.人民路公厕段一侧人行道;3.齐山大道(温州商贸城前公交站牌旁人行道)。

二、西瓜临时销售点设置时间

销售时间为2018年6月17日至2018年8月10日。

三、西瓜临时销售点管理要求

(一)临时销售点瓜农必须持村镇开具证明方可给予安排,瓜贩和水果店一律不予进点经营;

(二)临时销售点早7:00后、晚22:00前禁止停放拖拉机等运输车辆;

(三)各经营业主应自觉搞好摊点周边环境卫生,自备垃圾桶框,瓜皮垃圾及时入桶。随带物品须摆放有序;

(四)摊点不得占满人行道摆放,不得占用盲道,确保行人通行无阻。

(五)西瓜销售严禁使用破旧遮阳棚伞,不得影响城市市容;

各路段交叉口处应偏离交叉口10米以上,未设临时销售点的路段,禁止西瓜占道经营,违者初次警告,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将依照《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13日